一些做工粗糙、无生产厂家的奥运相关产品在商场很常见。 本报记者魏云鹤 摄
百年奥运首次在我国举办,有关奥运会的一举一动都引起市民的关注。一些商家也看中了奥运商机,千方百计把商品与奥运扯上关系,而有些人却没有意识到这样会侵犯了知识产权。记者近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工商部门共查处奥运标志侵权案件6宗,没收违法物品2000多件,涉案金额达2.3万元。
商家疑惑
传单上贴个标志宣传奥运也违法?
不久前,市区南坛某超市搞促销活动,在宣传单上印刷了五环、福娃等图案,并且标注了“某某与全市人民共迎北京奥运”等字样。结果该店在派传单时,被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告知这种做法侵权了,要求立即停止派发,并没收没有派完的传单。
面对执法人员的要求,该店主觉得难以理解:“我们想用这些方式表达对北京奥运的支持,这是宣传奥运,难道也犯法吗?”经过工商执法人员耐心解释后,他才表示理解。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执法中发现不少商家缺少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觉得这些是小事一桩,没什么大不了。记者采访中也询问了一些商家,他们大多数的反应都是:“违法?没那么严重吧。”
违法个案
牙签袋印五环标志侵权被罚
我市龙门县某牙签生产厂家因为在包装袋上印制奥林匹克标志,在4月底被当地工商部门查处,受到罚款5400元、没收销毁所有违规包装袋的处罚。
据当地工商部门执法人员介绍,该厂未能出示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有关许可文件。至检查发现止,该厂已生产销售了此类包装的牙签20箱,获利1400元。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厂的侵权行为进行了查处。
工商部门
为商业目的使用奥运标志须授权
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负责人介绍,早在2002年初,国务院就发布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明确了奥运标志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情况,其中第10条明确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
据介绍,我市工商部门早就开始做这些工作,今年更是列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工商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专项宣传;5月9日,奥运火炬在我市传递期间,工商部门与市体育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展开了针对奥运侵权的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以来全市工商部门共执法45次,检查了各类商户1398户,各类市场136个,共查处比较大的奥运标志侵权案件6宗,没收违法物品2000多件,涉案金额达2.3万元。
“目前,距离奥运会正式开幕只有一个多月时间了,各种借奥运热潮促销的行为也可能会增多,我们将加强执法。同时提醒各位商家,想用奥运标志搞促销和宣传的,一定要先看看相关规定,或者咨询有关部门,不要违法了还不明白,到时吃哑巴亏。”
工商部门呼吁,市民如果怀疑自己购买的有奥运标志的商品是侵权的,或者发现有商家利用奥运标志促销的,应积极拨打12315电话、或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本报记者罗孝宗
相关链接
侵权奥运标志可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奥林匹克标志的具体内涵
1.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
2.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
3.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
4.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
5.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名称、徽记,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吉祥物、会歌、口号,“北京2008”、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标志;
6.《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与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标志。
属于用于商业目的行为
1.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
2.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服务项目中;
3.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4.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
5.制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
6.可能使人认为行为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其他行为。
侵权处罚标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孝 宗)